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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国营企业个人承包拆迁具体是怎么补偿的,预期损失按什么赔偿?

拆迁补偿 2020-02-02 19:2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在我国,土地只能归国家或集体所有,任何主体只能取得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具有类似于所有权的地位,且具有巨大的财产权益。目前,我国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法律法规主要有《物权法》、《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物权法》第148条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前,因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该土地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对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给予补偿,并退还相应的出让金。
  • 企业拆迁补偿范围一般有六部分:
    一、土地使用权的区域补偿价。你所占用的土地要按照占用的性质和使用年限等来算出区域补偿价,说通俗了就是土地使用权补偿。
    二、厂房重置成新价。厂房重置成新价就是厂房重置后再建起来需要多少钱,被拆迁房屋拆迁时几成新也有重置成新的问题。实践中出现的客观状态有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物,只要满足正规厂房的固定形态都应该按照房屋来计算。
    三、停产停业损失费。
    四、装修附属物。
    五、机器设备。
    六、搬迁费用。

  • 征地补偿的相关规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四条明确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第五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房屋征收部门对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在委托范围内实施的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负责监督,并对其行为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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