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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未婚生子,小孩跟我姓,从小孩出生到现在五岁了,那个人都没出现过,小孩出声证也没有父亲资料,现我再婚,小孩能改跟继父姓吗?我是未婚生子,小孩跟我姓,小孩出声证也没有父亲资料,现我再婚,小孩能改跟继父姓吗?

离婚 2020-01-28 05:2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民法总则》第110条规定,自然人享有姓名权,也就是说自然人享有变更自己姓名的权利,但首先需要提醒的是,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和正在受刑事处罚的,不得变更姓名。
    2、除此之外,其他公民变更姓名,如果已经成年即已满18周岁,必须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如果未满18周岁,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 1.未婚生子女,其婚姻关系不受法律保护,但所生的儿女,和婚生子女一样,有同等的法律权利。
    2.如果双方分手,不用办理离婚手续,直接分开即可。
    3.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应承担一半的抚养费。
    4.对于同居期间的财产和子女抚养,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就财产分割和孩子抚养可以向法院起诉。
    5.对于彩礼,应认定为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予,现双方按习俗办理了婚礼,实际在一起同居,是不用再退彩礼的。

  • 1、非婚生子与婚生子女的抚养权确定方式相同。
    2、原则上,两岁以下的子女随母亲生活;两岁以上的子女,谁抚养条件好,随谁生活;十周岁以上的子女,按照子女的意愿确定随谁生活。父母决定轮流抚养的,法律也予以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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