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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调解离婚,5万元债务交给男子。 债务是我的,债权人总是催我借钱。 我跟她说离婚了,债权人不管怎样,还我签的字,我该怎么向前夫要这笔钱呢

离婚 2020-01-25 10:3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即使当事人的离婚协议书或者法院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该债务作出处理,所有债务都归男方,债权人仍然有权利向女方主张债权,因为当事人或者人民法院夫妻共同债务的处理,只对男女双方有效,不能对抗第三人。因此,男方死亡后,债权人有权就原夫妻共同债务向女方主张权利。
    女方清偿债务后,有权向男方的继承人在遗产范围内追偿。
  • 您和您的前夫关于离婚后夫妻共同债务的承担的约定是一个内部约定,只在您和您的前夫之间有效。对于债务,如果是在您和您的前夫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产生的共同债务的,那么您就有偿还的责任。
    您和您前夫的约定对于债权人来说是没有效力的,债权人依据可以要求您一同还款。但是您和您前夫的约定在你们两个之间是有效的,在还完债务之后,您可以向您的前夫追偿,要求他返还您所偿还的债务。
    也就是说在债权人将您起诉到法院的情况下,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您所需要偿还的,还完了之后可以找您的前夫追偿,实际上您不需要承担。
  • 债权人由债务人写的欠条作为证明债权债务存在的证明,而债务人不清偿债务,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以合法的方式来强制债务人清偿债务。通常情况下债权人是不能直接行使强制权的,包括扣押财产的行为。
    所以只要债权人依照法律程序,发挥欠条的作用,正常的在诉讼时效内起诉追讨债务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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