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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问,在农村,一个四口之家,女儿没有搬家,儿子没有结婚,这种情况可以申请给儿子一个家园,如果可能,做什么,如果不申请。

离婚 2020-01-25 12:3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1、根据《房屋买卖合同》双方约定:”卖方如果有户口在该房屋的话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迁出".如果卖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将该房屋所属户口(包括空挂户口)迁出,应该构成违约,法院会予支持。但因为卖方不知有前任业主的亲戚的户口在的情况下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不是有意为之,所以违约责任要轻些。
    2、根据公安部《实有人口管理条例》规定:现行房产一户只能迁移一户户口,目前该房屋的产权人可以申请把落在该房屋的其它人户口迁移走。
    3、户口请求诉讼是公民的权利,法院应该受理。
    4、房屋买卖合同中关于户口的约定是影响房屋买卖合同的履行,买卖合同可以双方商定执行。
  • 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是不能作为个人财产继承的。
    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个人财产,按照遗嘱继承或法定继承。子女是第一顺序继承人,有父母房屋的继承权(与是否出嫁没有关系)。
    继承人继承了农村房屋,可以继续使用宅基地,直至该房屋灭失。
    《土地管理法》
    第八条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十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
    《继承法》
    第五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宅基地属于农村集体所有,不能进行分割。离婚时,可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6.对于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双方有平等的处理权。
  • 居民户口是2014年11月12日河南省发表的文件,明确提出,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并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这一深化户籍改革举措,真正尊重城乡居民自主定居意愿,符合迁移条件的居民可以在城乡之间迁移。
    农村户口:
    农村居民户口特指在实行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取消“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地区,与“城镇居民户口”相对应的户口类型。根据公安部门对户口的分类,只有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两种,后来,非农业户口被说成城镇户口或城市户口。
    界定为农村户口,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现户口登记在村委会、依法承包农村责任田、2005年1月1日前缴纳农业税费并承担农村公益事业劳务、没有享受城镇居民社会保障和福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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