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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你好,犯人被判11年,经历了4年减刑1年,有脑梗塞后遗症的人,可以申请保外医生吗?

交通事故 2020-01-28 08:4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首先得清楚“保外就医”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
    其次,保外就医无论是在侦察阶段、检察诉讼阶段、审判阶段以及被判刑后交付执行后都可以提出保外就医的申请。
    其三,有少数几类行为不得保外就医,例如危害国家安全罪、危害公共安全罪中的特别严重的犯罪行为;以保外就医后为借口逃避侦察、检察诉讼、审判正常进行的,不能保外就医;保外就医后会继续危害社会的等等不得保外就医。
    其四,保外就医有两种形式,一种是人保,由当事人的亲属中具有刑事行为能力的人进行担保,由当事人或其代理人提出申请,出具相关的证明材料,经办案机关批准后。另一种是财保,即交纳一定数量的钱(各地情况不同,根据案件性质从一千元到十万元不等)然后办理保外手续。
    其五,保外就医的条件:有严重疾病在羁押场所不能医治的、有严重传染病的等等。并有当地县一级或相当于县一级的人民医院出具的证明。
  • 您好,保外就医是监外执行的一种。监外执行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由于出现了法律规定的情况,不适宜在监狱执行刑罚而采取的变更执行方法。一般是两种情况:1)人民法院判决时发现罪犯患有严重疾病,不适宜在监狱或其他劳动改造场所内执行刑罚,直接决定保外就医;2)罪犯在劳动改造场所服刑期间,患有严重疾病、短期内有生命危险,或者患严重慢性疾病、在劳动改造场所长期治疗无效,经劳动改造机关批准,可以保外就医。
    如果需要法律帮助,可以电话联系。
  • 申请减刑的程序:
    1、监狱对罪犯提请减刑、假释必须严格依照有关规定办理。提请减刑、假释,应当由分监区召开全体警察会议,根据法律规定的条件,结合罪犯服刑表现,集体评议,提出建议,报经监区长办公会审核同意后,报送监狱刑罚执行(狱政管理)部门审查。
    直属分监区或者未设分监区的监区,由全体警察集体评议,提出减刑、假释建议,报送监狱刑罚执行(狱政管理)部门审查。
    2、刑罚执行(狱政管理)部门完成审查后,出具审查意见,连同监区或者直属分监区报送的材料一并提交监狱提请减刑假释评审委员会评审。
    3、监狱提请减刑假释评审委员会经评审后,将拟提请减刑、假释的罪犯名单以及减刑、假释意见在监狱内公示。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警察或者罪犯对公示内容提出异议,监狱提请减刑假释评审委员会应当进行复核,并告知复核结果。
    4、监狱提请减刑假释评审委员会完成评审和公示程序后,将拟提请减刑、假释的建议和评审报告,报请监狱长办公会审议决定。
    5、经监狱长办公会决定提请减刑、假释的,由监狱长在《罪犯减刑(假释)审核表》上签署意见,加盖监狱公章,并由监狱刑罚执行(狱政管理)部门根据法律规定制作《提请减刑建议书》或者《提请假释建议书》,连同有关材料一并提请人民法院裁定。
    6、减刑、假释裁定一般由人民法院直接宣告,直接宣告有困难的,可委托罪犯服刑地人民法院或监所代为宣告,监所代为宣告应迅速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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