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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哥是上门女婿,女方由于土地被占,国家给了55平米的安置房,在结婚前就已经分配好的。结婚前女方的母亲说安置房要8万元,这个全部要我家出,要是不出的话就不同意结婚,由于我哥当时很中意女方,所以我家东拼西凑了8万元给女方,当时我家是通过银行卡转账的方式和现金一起凑齐8万直接汇到女方的帐户上,因为是安置房,所以让女方去办的,细节方面我家不清楚,后来我家多方打听才知道那个安置房是不需要钱买的!!然后我哥和女方登记结婚,结婚的相关费用也全是我家出的,女方家分文没出。我哥是农村户口,女方家说要3年后我哥才能上户到女方家,女方是二婚,要等3年才能上户吗?现在房产证还没有下来,现在他们关系很不和,如果离婚房产是属于女方婚前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呢?跟房产证上的名字(只写女方或者双方都写)有没有关系?现在我哥家只有我哥一个人在工作,工资基本上由女方管理,我爸为了我哥结婚还欠了几万元外债,要是离婚的话,我哥户口没有签,房产证也没有,还背着几万的债,所以现在生活方面完全被女方牵制,所以想咨询下如果离婚的话关于财产方面法院会怎么判?

离婚 2018-08-26 22:1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我国法律规定,分居两年以上,属于法定离婚的事由,何况你们这个情况已经分居四年了。
    二、夫妻在离婚时,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进行分割。婚后取得的财产原则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当进行分割,这里就包括工资、讲课费。但是,这是相互的,对方的收入你父亲也可以分一半。
    三、若实在无法继续,诉讼离婚不是失一种解决问题的方式。
  • 您好!
    1.婚前由您父母出首付购买、登记在您自己名下的房子,婚后沟通还贷的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女方可以要求分割。
    2.公证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房子,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不成,起诉离婚分割的话,根据出资等情况不一定会是一人一半。
    3.陪嫁的那辆车,如果是结婚登记前,女方所得就是一般就是女方的个人财产,离婚不予分割,如果是婚后所得,离婚可以要求分割。
    4.婚后她父母出资购买登记在女方名下的车辆,如果没有特别说明,一般可视为对你们夫妻的赠与,离婚可以要求分割。
    5.两个孩子的抚养:孩子的抚养权,主要是考虑,谁抚养孩子对孩子未来的成长更有利。1岁半的孩子,如果没有特殊情况,一般由女方抚养对孩子的成长更有利,如果女方有明显的不利于抚养小孩的情况,可以由男方抚养。5岁的孩子,需要根据夫妻双方的能力、条件,选择对孩子的成长更有利的一方。
  • 婚前双方父母共同出资购房,房产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房子视为子女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事实上,按照法律规定,您们的房产虽登记在您的名下,但是属于您和您老公按照出资份额按份共有的财产。
    您如果不签署协议,离婚的时候也不会判给您个人,还是按照出资份额分配。您如果签署协议,也就是让上述关系更明晰了而已。我注意到一个细节,前面您提及公公要求70%,后面您又说“承认他们家出资90万,并且和老公协议产权各占一半”这两种情况后果是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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