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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事故中我负关键义务,另一方是主次义务,可是我车里没读工作人员险,其他都上了挺全得,而我手臂骨裂了,另一方沒有负伤,我应不应该获得赔付呢?能赔付是多少呢?

交通事故 2020-01-27 14:2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主次责任一般都是按照37责任或者28责任分担。如果你住院了可以要求住院费,医疗费,营养费,请护理人员可以有护理费,还有误工费的赔偿,值得 注意的是,住院费,医疗费都是没有问题的,营养费需要医生开具相关证明。
    至于精神损失费的话,除非有伤残等级证明,否则没有精神损失的说法。至于误工费要去税务局拉缴税记录。没有纳税的工钱法律上不会承认,赔偿的话法院多数按照当地基本工资赔偿,也有地方需要你拉最近3个月的收入证明,比如工资单,或者工资卡银行最近三个月的每月给你打的工资记录。
    单凭你说的一张收入证明很难有说服力。最后你要求的这些赔偿总额按照比例划分。如果总赔偿金打比方是1万那是37分责就是对方支付你7000块,具体主次责任如何细分你可以到交警队问清楚。
  • 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按下列原则对当事各方的总损失进行调解:
      
    (一)当事人负全部原因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二)当事人负主要原因责任的,承担70%的赔偿责任;
      
    (三)当事人负同等原因责任的,承担50%的赔偿责任;
      
    (四)当事人负次要原因责任的,承担30%的赔偿责任。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强制责任保险(以下简称第三者保险)限额内予以赔偿。超过第三者保险限额的部分,由承担全部原因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总损失100%的赔偿责任。
  • 医疗事故纠纷可以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规定,人民调解委员会是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性组织,它不但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调解,也可以主动介入调解。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人民调解委员会达成的协议具有合同的性质,双方当事人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而且只要协议符合合同的订立原则,协议就是有效的,人民法院将予以确认。
  • 先和老板协商解决,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如果你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则老板在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你追偿。交通事故全责方承担全部损失的赔偿责任。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规定,首先由交警部门进行事故责任认定。由交强险承保的保险公司在第三者责任限额内赔偿,超额部门,再由对方根据责任认定情况赔偿。
    保险公司及对方需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住院护理费,住院伙食费,交通费。造成伤残的经伤残鉴定后根据残级确定赔偿伤残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赔偿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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