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你好!我丈夫弟兄2个,我姊妹三个,我想问一下能够 生二胎吗,第一个小宝宝户籍是在婆婆,第二个能够 报在娘家人吗,

综合法律 2020-01-26 08:0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夫妻,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孩子:
    (一)只有一个孩子,经病残儿医学鉴定机构鉴定为非严重遗传性残疾,目前无法治疗或者经系统治疗仍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或者将严重影响婚配的; 
    (二)一方为二等乙级以上因公致残的军人、武装警察、公安民警、见义勇为人员,或者一方为烈士的独生子女,只有一个孩子的;
    (三)一方系丧偶者,另一方未生育的; 
    (四)一方系离婚者且只有一个孩子或者依法生育过两个孩子,另一方未生育的; 
    (五)双方均未生育,依法收养后又怀孕的; 
    (六)一方为两代独生子女或者夫妻均为独生子女,只有一个孩子的; 
    (七)一方从事井下作业连续五年以上,现仍从事井下作业,只有一个女孩的。

  • 一、夫妻双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要求再生育一个子女:
      
    (一)经设区的市、自治州或者省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确定的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鉴定,第一个子女有残疾或者第一胎子女系双胞胎、多胞胎均有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二)无子女,依法收养子女后要求生育的;
      
    (三)一方再婚前只有一个子女,另一方无子女的;
      
    (四)一方系独生子女,只有一个子女的;
      
    (五)双方均系归国华侨或者在内地定居的港澳台居民,只有一个子女在内地定居的。
      
    二、夫妻双方系农村居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要求再生育一个子女:
      
    (一)只有一个子女且为女孩的;
      
    (二)一方两代系独生子女只有一个子女的;
      
    (三)一方系烈士的独生子女或者二等乙级以上残废军人只有一个子女的;
      
    (四)男到独女家结婚落户,只有一个子女的;
      
    (五)兄弟姐妹均系农村居民,只一人具备生育能力,且只有一个子女,其他兄弟姐妹未收养子女的;
      
    (六)再婚前各有一个子女,经设区的市、自治州或者省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确定的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鉴定,其子女均为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 国务院办公厅2016年1月14日印发《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早已出台,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办理户口登记。
    对违法生育子女的当事人,社会抚养费当然还需缴纳,但这是属于计生部门的法定职责。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丹东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