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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向亲戚朋友借钱,公积金贷款,还有父母出钱买了一套商品房,现在妻子要和我协议离婚,离婚后妻子不要房子,但是房产证上原来夫妻双方名字,由妻子名字改为孩子的名字,孩子未满18岁不能卖房子,而原来的买房的外债和贷款还剩下大概十三四万都有我承担,贷款一直我在还,外债是共同还的,房子原价是23万买的,现在房价算的话要30万多点,这些债务都由我一个人承担是否合理?协议还包括孩子由我抚养,她每月给我300抚养费和负责以后孩子穿的衣服鞋子,每个月有4天探视孩子的权利,孩子去年12月份刚满2周岁。对于双方的存款工作收入该如何分配,这没有写入协议,这份协议有没有什么问题,由什么不合理的地方?谢谢

离婚 2018-08-27 00:5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建议你拿上协议当面咨询律师 ,因为不清楚协议的具体内容,无法准确回答你。此种协议在司法实践中,有被法院支持的,更多的是没有得到支持,具体原因因为在法理上分歧很大,国家也没有具体法律规定。
    你姐姐还年轻,我觉得如果没有大额共同财产能协议解决的话可能对你姐更好一些。破碎的婚姻对女性的压力非常之大,更多的女性只想早一点逃出这段婚姻。至于维权,任何事涉及官司都不是轻松的事,如果你姐心理上能承受也没什么,现在她可能更想早点结束。
    当与不当,这只是我的建议。 究竟有没有诉讼离婚的必要,还请当面咨询律师。
  • 财产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要根据你们双方财产的具体信息来确定,一般情况下以下这些财产是个人财产:
    1.一方婚前就已经获得的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而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财产是通过遗嘱或赠与合同得到的,而且遗嘱或者合同中确定只归夫妻双方中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而以下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婚后夫妻双方的工资、奖金;
    2.婚后一方或者双方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法律明确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一般而言,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平均分割,但你们也可以订立财产协议,对财产归属和分割进行约定,后期要分割财产时会按照你们的协议处理。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法释[2003]19号):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因此,房产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的,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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