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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妻子没有工作单位,我在事业单位工作(未参加生育保险),生育费用如何报?

保险纠纷 2020-01-26 11:3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补偿金具体赔付标准: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二、具体向哪个部门投诉
    法律依据
    1、《劳动合同法》第七十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对下列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一)用人单位制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及其执行的情况;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和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
    (三)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遵守劳务派遣有关规定的情况;
    (四)用人单位遵守国家关于劳动者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五)用人单位支付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报酬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六)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监察事项。
  • 事业单位退休后的待遇发生纠纷可以直接起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三)》
      第七条 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
  • 生育保险作为一项社会保险制度,只适用于达到法定婚龄的已婚女性劳动者,并且还必须符合和服从国家计划生育的规定。不符合法定年龄的已婚女性劳动者的生育和不符合或不服从国家计划生育规定的生育,都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1、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2、在单位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为该职工连续足额缴费一年以上。在生育(流产)时仍在参保的职工,按有关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 (一)生育医疗保险费的来源

    生育医疗保险基金来源为基本医疗保险费及其利息、财政补贴和其他收入。


    (二)生育医疗保险费的缴交及帐户管理


    1、生育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按缴费基数的
    0.5%缴交;


    2、生育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生育医疗保险基金,不建立个人帐户


    (三)生育医疗保险的保险待遇

    参加生育医疗保险的参保人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其产前检查、分娩住院、产后访视、计划生育手术的基本医疗费用(不含婴儿费用)由生育医疗保险基金支付。


    1、围产期检查:13次,直接刷社保卡


    2、分娩住院:按社保局规定的额度


    3、产后访视


    4、计划生育手术


    (四)哪些情况,不属于生育医疗保险责任范围?

    1)未参保深圳市社保生育医疗保险的(参加综合医疗保险)

    2)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

    3)不含婴儿费用


    (五)需要说明的:

    1)关于在异地产前检查、分娩住院、计划生育手术:比照深圳市标准报销

    (限参保生育保险人员)

    2)关于生育保险金报销的时间规定:

    出院之日起六个月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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