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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他结婚三年,可婚后的一年我们的感情就很不好,他的性格实在暴燥,对我、对婆婆都是一样,只要有一点小事不合他的意,他就会对我们破口大骂,什么难听的话都骂得出,完全不懂得尊重两个字。因为有一个孩子所以一直忍受着,但精神上的折磨实在是让人受不了,一直想离婚,但怕小孩子跟不了我。因为以他那人的性格是决定不可能把小孩子让给我的,他是那种比皇帝还罢道的人,所以一直不敢离。现在想问一下如果通过法律解决的话,小孩子能否由我扶养。我们双方都有工作,他是在镇的自来水厂,而我是名会计。经济条件的话应是差不多的,我娘家也还可以。这事困扰了我两年了,再忍下去,真怕哪天精神都出问题了。我们现在已经有名无实的夫妻了,有了小孩子后就再也没有过夫妻生活了!顺便说一句,那人是完全不讲道理的,所有的事情都只能是他对,别人不得反对的,家里大大小小的事,包括我本人的任何事也都得由他决定的,对我婆婆也是如此,不懂得尊重人也完全不给人一点自由的,真的是很可怕呀。想尽快能有什么办法让我逃离,但一定要带着女儿。女儿由出生都是我在带的。

离婚 2018-08-27 07:0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结婚后夫妻感情不好,建议尽量通过友好沟通协商处理,如果到了要离婚那一步,建议也是好聚好散,离婚可以先通过双方协议离婚,处理好财产分割,有子女的话还有抚养问题,协商不成也可以通过起诉离婚来解决。
  • 你好!法律规定的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没有人能剥夺他人离婚的权利,当然离婚是一个过程,协商不好,你有权起诉,根据司法实践,如果对方坚持不同意离婚,法院第一次判决不准离婚的可能性较大,你可以在六个月后再次起诉,如果没有非常特殊的情况,第二次法院大多会准予离婚的。
    但既然对方的情绪比较激动,你应当尽可能地避免刺激他的情绪,使矛盾激化,在诉讼过程中客观地陈述感情不和的事实即可,没有必要过分强调对方的过错,特别是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
  • 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可依法委托律师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解除婚姻关系、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解决小孩抚养问题和抚养费用等。
    二、子女的抚养监护问题,主要是根据有利于女儿的成长为原则判断双方的条件优劣,综合衡量父母双方经济条件、居住条件、教育水平、是否有不良嗜好,以及孩子自身成长习惯等因素决定孩子抚养权的归属。两周岁以内的孩子判给母亲的机会较大。同时,一方 有法定过错的,法院应当优先考虑判给对方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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