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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原是成都以外内江市,2013购房2018迁入成都,父母随我居住同时办理了居住证,每年都复检居住证,今年复检居住证时,所有材料带起后,告知由于当时购房是我配偶一人名字,结婚证都不行,是我父母,不算直系亲属。不予办理。2013购房2018迁入成都,父母随我居住同时办理了居住证,告知由于当时购房是我配偶一人名字

房产纠纷 2020-01-29 10:1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哪些流动人口应办理居住登记:  
    (一)拟在义乌市居住3日以上的非义乌户籍的人员,应当在到达我市3日内到各镇(街)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所(站)办理居住登记。居住在具有本地户籍的亲属家中的流动人口,居住时间在15日以下的,可以不办理居住登记。  
    (二)在宾馆、酒店、旅店、招待所居住的人员、在医院住院就医的人员、在学校、培训机构寄宿或培训的人员、在救助站接受救助的人员,应由相关单位、机构负责办理居住登记,并在3个工作日内将登记信息报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部门。  
    (三)外国人、无国籍人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台湾地区居民的居住登记,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 关于结婚证需要哪些材料这个问题的回答,希望对你有帮助
    一、结婚登记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自主把握)。
    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自主提示)。
    二、结婚登记提交的证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
    三、结婚登记的程序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四、结婚登记的时限、收费标准
    1、登记时限:证件材料齐全,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2、收费标准:国内结婚登记每对9元加及其他相关费用。
  • 遗嘱公证不需要直系亲属在场。根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通常情况下由公证员与立遗嘱人直接公证,亲属不需在场。立遗嘱人进行遗嘱公证是自己权利的独立行使,无需直系亲属配合。
    只要进行了遗嘱公证,遗嘱即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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