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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儿子13岁,在学校休息,不小心让同学骨折了。 你怎么赔偿他?。 你对学校负责吗

损害赔偿 2020-01-28 12:4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在学校被殴打受伤,对于殴打你的人肯定是第一责任人(因为对方也是未成年人,所以应当由他的父母承担民事侵权赔偿责任),如果学校没有尽到管理责任,学校也是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的,如果起诉,你可以将他们列为共同被告起诉,医疗费、精神损害赔偿、营养费、交通费等等都可以主张的。
  •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在工作中出现骨折的情况,具体规定如下:工作中因为工作原因导致受伤,属于工伤,先申请工伤认定,然后鉴定工伤鉴定之后确定工伤赔偿金额。
    单位在员工入职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可以向单位主张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 一般侵权行为中的人身损害赔偿责任,适用过错责任原则。过错责任原则,是以过错作为价值判断标准,判断行为人对其造成的损害应否承担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一般侵权行为引起的损害赔偿案件,应当由主观上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主观上的过错是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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