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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厂上下班每日8钟头,周六礼拜天沒有歇息,今日请病假,领导干部很不甘心的帮我批了一天假,国家法定假日都没有歇息,只让你加110元钱,并不是二倍或是3倍薪水,我想问一下那样违反规定吗?我前几日在12333电话留言,也没人帮我回应加工厂上下班每日8钟头,周六礼拜天沒有歇息,今日请病假,领导干部很不甘心的帮我批了一天假,国家法定假日都没有歇息,只让你加110元钱,并不是二倍或是3倍薪水,我想问一下那样违反规定吗?我前几日在123

综合法律 2020-01-29 17:2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支付加班费 补缴保险费 没有签合同的四年支付双倍工资 如果公司解雇你还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现在有一个问题就是公司已经有四年没有跟你签署书面劳动合同 按照法律的规定公司应当与你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如果不签就应当从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你支付双倍工资 支付时间从你上班满一年起算 这个很重要 所以你不要急着辞职 你应该要求公司跟你签署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如果不签你就去起诉 最起码的赔偿有未签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就是四年的双倍工资 从上班第二年开始的双倍工资(三年的双倍工资) 当然还有四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加班费
  • 国家法定节假日300%的工资是不包括原有的工资,其计算方式是:月工资÷
    21.75÷8×加班小时数×3倍。工作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
    21.75÷8×加班小时数×
    1.5倍;双休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
    21.75÷8×加班小时数×2倍;法定节假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
    21.75÷8×加班小时数×3倍。
    一、《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
    二、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  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
    21.75天。
  • 按照法律规定,劳动者请事假单位可以扣除该日工资。至于单位扣工资是否合理,提供如下计算方法供参考:
    一、日工资数:
    日工资计算方式为:基本工资/
    21.75,可以算你每天的实际工资数。基本工资是你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不是当月拿到的实际工资。月计薪天数为
    21.75,而不是
    21.
    16.
    二、应得工资数:
    基本工资减加上你的加班费、津贴、补助就是你的实际应得工资数。
    三、实得工资数:
    应得工资扣除去请事假天数的工资、社会保险数额、个人所得税(如果有的话),剩余的就是你是的工资数。
  • 没有写明仅仅不当,还没有上升到违法的程度,因为没有约定还可以法定,法律规定就是每周上班时间不能超过40小时。如果用人单位让劳动者每周上班时间超过40小时,就应按超过时间向劳动者发放加班工资。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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