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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4月将货款交给对方,到了2017年11月末。 东西看不见。 我想起诉他,算债务纠纷吗?

债权债务 2020-01-29 02:0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债务纠纷是各种逃债、躲债与讨债、要债的恶性事件,债务纠纷的极端现象分为暴力逼债和涉黑讨债。债务纠纷起诉状范本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1、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2、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3、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4、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 涉及债务纠纷案例、行政诉讼收费标准:  在收取基础费用1000-8000元的基础上再按其争议标的额分段按比例累加计算收取:  5万元(含5万元)以下:免加收  5万-10万(含10万元):8%  10万-50万(含50万元):5%  50万-100万(含100万元):4%  100万-500万(含500万元):3%  500万-1000万(含1000万元):2%  1000万-5000万(含5000万元):1%  5000万元以上:
    0.5%因此贷款纠纷有关起诉的问题可以依照上述规定缴纳诉讼费。
  • 公司债务纠纷起诉的,首先要选择管辖法院,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4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25条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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