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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一方父母出资后才支付,贷款购买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义上,是夫妻双方共同偿还,产权属于夫妻共同产权吗?

离婚 2020-02-01 00:4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如果能够证明只是夫妻中的一方出钱还贷或另一方也承认是由一方自己还贷的,那么可以不认定为共同还贷。

  • 1、根据规定,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2、婚前储蓄应当各自属于个人财产,如能提供证据证明,在分割房产时应当予以考虑。
  • 我国婚姻法规定了夫妻双方共同财产的范围。夫妻双方婚后需要还贷的,通常是用夫妻双方共同的财产来偿还,如果离婚时还存在贷款的,双方可以约定如何偿还并就共同财产分割的事由进行约定。
    如果不能达成合意的,可以通过到法院诉讼的方式来解决。
  • 回答你的问题:
    1、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前还是婚后购房,有讲究
    2、如果你能提供证据证明,男方父母是借给男方,可以要求债权,但是房产无份额。是一人一半还是按照出资比例要根据你的第一个问题,是婚前还是婚后,还是结婚时间长短,还有还贷比例等等因素。如果这些情况,你都排除,一般情况是一人一半。
    3、这个问题上面已经解释 4,没有讲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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