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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弟因抢劫被判了十三年,现在服了八年刑罚。 为什么只减刑八个月在服刑期间他的态度还不错。

刑事辩护 2020-01-31 05:2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符合减刑条件的可以申请减刑,能否减刑取决于罪犯的日常表现,是否有悔改表现、立功表现等。
      法律规定最多可以减一半刑期,实际基本达不到。
      《刑法》第七十八条 【适用条件与限度】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 根据《刑法》第53条的规定,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财产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6条的规定:刑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的“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主要是指因遭受火灾、水灾、地震等灾祸而丧失财产;罪犯因重病、伤残等而丧失劳动能力,或者需要罪犯抚养的近亲属患有重病,需支付巨额医药费等,确实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情形。
    具有刑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事由的,由罪犯本人、亲属或者犯罪单位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人民法院审查以后,根据实际情况,裁定减少或者免除应当缴纳的罚金数额。

  •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量刑标准
    (一)三年以下:
    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不满200克
    2、其他少量毒品的
    (二)三年至七年:
    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140克至200克
    2、其他数量相当毒品的
    (三)七年至十五年:
    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200克至1000克
    2、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
    (四)十五年、无期、死刑:
    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1000克以上
    2、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非法持有毒品量刑标准
    (一)三年以下:
    1、非法持有200克至1000克
    2、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
    (二)三年至七年;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七年以上;
    1、非法持有1000克以上
    2、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三、容留他人吸毒罪
    (一)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二)因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过刑,又犯本节规定之罪的,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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