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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一下,因为有人没有交给我借的工程费,我现在怎么办,没人了,我欠你的

合同纠纷 2020-02-05 20:2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不管能不能找到债务人,法院都会受理此案,你们没有约定还款日期的情况下,债权人有权随时要求还款;
    在被告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时,法院可以在公告栏、受送达人原住所地张贴公告,也可以在报纸上刊登公告,将诉讼文书公之于众,经过一定时间则产生送达的效力。即使找不到被告,不影响法院审理案件
    你们之间是民间借贷关系,虽然打的欠条,但实际上是借条,一般处理此类案件, 法院会对形式有瑕疵的“欠条”或者“收条”,结合其他证据认定是否存在借贷关系,同时对现金交付的借贷,可根据交付凭证、支付能力、交易习惯、借贷金额的大小、当事人间关系以及当事人陈述的交易细节经过等因素综合判断借贷关系是否成立;
    胜诉之后,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执行法官会依法调查债务人名下的所有财产信息并依法予以执行
  • 对于工程欠款纠纷的案件,我国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是两年,如果有证据表明在该期间内,债权人向欠款人主张了权利,诉讼时效重新计算。  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双方通常约定按工程形象进度给付工程款,所以造成许多工程欠款案件,难以确定工程款的具体给付日期。在2005年1月1日起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中规定:“工程欠款的利息从应付工程价款之日计付。当事人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下列时间视为应付款时间:
    (一)建设工程已实际交付的,为交付之日;
    (二)建设工程没有交付的,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
    (三)建设工程未交付,工程价款也未结算的,为当事人起诉之日。”  在本案中,虽然双方未在合同中约定工程款利息的给付。但由于该工程实际交付使用,所以从交付之日起,以36万元为本金,按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为标准,计算工程款利息,直至该工程款给付完毕为止。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有关规定的内容  第五十九条 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的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进行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第六十条 建筑物在合理使用寿命内,必须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  建筑工程竣工时,屋顶、墙面不得留有渗漏、开裂等质量缺陷;对已发现的质量缺陷,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修复。  第六十一条 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  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第六十二条 建筑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  建筑工程的保修范围应当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和其他土建工程,以及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的安装工程,供热、供冷系统工程等项目;保修的期限应当按照保证建筑物合理寿命年限内正常使用,维护使用者合法权益的原则确定。具体的保修范围和最低保修期限由国务院规定。  第六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建筑工程的质量事故、质量缺陷都有权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进行检举、控告、投诉。

  • 一、录音、短信、聊天记录取证
     
    (一)、如果你没有打欠条,这种情况就去向对方索要欠款而对方不给,发生争执难免撕破面子,对方一口否定的话你就也无可奈何,在这种情况下,你可以先和对方沟通,同时做好录音。录音要包含双方的身份、借款时间金额、约定的还款期、录音时间等。只要不是侵犯他人隐私的情况下作的录音,法院也会认可的。
      
    (二)、如果欠条丢失了,但对方不知情,这时可以采取上述办法,同时尽量让对方从新打个欠条。
      
    二、110出警记录
      如果你的纸条被抢或者被对方毁损,这个时候你还是有办法将你的钱要回来的。这个时候只能果断报警,等警察来了把事情说清楚,110的出警记录也可以作为将来你索要欠款的证据。
      你到法院起诉是有时间限制的,即所谓的诉讼时效,借款纠纷应该在还款日后的两年内主张权利,否则将丧失权利,所以如果到期不换应该要求借款人从新打一个欠条,将时间更新一下,确保不会超过诉讼时效。
      
    三、短信、聊天记录。
    当你没有打欠条或者欠条被毁坏的情况下,都可以积极的找对方协商,不论是短信、微信、qq等的聊天记录,只要其聊天的内容涉及到欠条的借款时间金额、约定的还款期等等问题,都有可能会被当成呈堂证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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