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在2014年,17岁,一个异性同居,一个家庭一直都想要一个孩子,但是没有男孩,所以九年后我就不会和我的父母有关系了,我离开了一个男人,一个女孩的爱在他的家里,一个人的爱在我面前,他将不会活下去。

离婚 2020-02-01 15:4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没有离婚就与其他人同居生活,如果是以夫妻的名义公开居住在一起共同生活就算重婚,其实就是与法定配偶之外的异性形成了事实婚姻,而本身没有与法定配偶又没有办理法定离婚手续的就属于重婚。

  • 1、成年人之间的自愿同居,不违法。  
    2、成年人之间的同居关系,是一种民间共同生活关系,法律不认可这种身份关系,但也不干涉成年人的同居行为。  
    3、是否到达结婚年龄,是婚姻法律关系的实质要件。与是否同居关系没有关联性。  
    4、因同居致怀孕的,男女双方都有责任。如果对于因怀孕而导致的医疗费有争议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到法院起诉解决。一般情况下,费用由男女双方平均负担。  婚姻法  第一条 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 重婚罪有两种情况:
    (一)事实重婚:即前婚未解,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
    (二)法律重婚:前婚未解,又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根据刑法第一百六十八条的规定,犯重婚罪的,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留。另外,重婚案件一般由被害人自诉,如果情节比较严重,影响很坏的,即使被害人不起诉,而由人民群众、社会团体或有关部门提出控告,应由人民检察机关审查决定是否构成重婚罪。如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 是否构成重婚,法律上有严格的规定。法律上的重婚,不等于通奸和出轨,法律上认定重婚必须是有两本以上的结婚证,或者是没有登记结婚,但是对外一直以夫妻宣称,并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长时间。
    如果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存在重婚,可以主张重婚一方赔偿精神损失费以及物质损失,解除婚姻关系,同时还可以通过刑事自诉或刑事公诉让重婚一方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但是重婚的认定在法律上是很严格的,需要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形和证据情况来判定。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泉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