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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舅舅,农村的,给别人打工干活的时候小石子把眼睛碰了,当时也没在意,第二天又去上班,但眼睛看不清东西,第三天看不清东西没去上班,第四天去医院检查,晶状体破裂,做的手术,手术后需要值入晶状体,视力不保。这种情况算不算工伤,他打工的地方需要负什么责任?谢谢!?农村的,第四天去医院检查,晶状体破裂,算不算工伤,他打工的地方需要负什么责任?

综合法律 2020-01-30 09:1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是否构成工伤,需要到指定的工伤认定机构进行认定,但是,通常情况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 企业员工发生工伤.企业应承担下列责任与赔偿,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企业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1.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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