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驾驶员驾驶面包车正常行驶,与摩托车相撞,摩托车驾驶员有轻伤。 请问摩托车驾驶员的医疗费面包的驾驶员是否应该出现,驾驶员驾驶面包正常行驶,撞到摩托车,摩托车驾驶员有轻伤。 请问摩托车司机的医疗费面包司机应不应该出来驾驶员驾驶面包车正常行驶,与摩托车相撞,摩托车驾驶员有轻伤。 请问摩托车驾驶员的医疗费面包的驾驶员是否应该出现,驾驶员驾驶面包正常行驶,撞到摩托车,摩托车驾驶员有轻伤。 请问摩托车司机的医疗费面包司机

交通事故 2020-02-03 15:3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机动车与行人、非机动车的发生事故,机动车首先在交强险的赔偿范围内给以全部赔偿,超过部分按照责任赔偿,而且非机动车一方还可以减去百分之十的责任赔偿。 机动车从次责到全责,都是在交强险限额内(物损2000元、医疗10000元、死残110000元)全赔,不分责任比例。 超过部分机动车根据责任比例(责任比例+10%)再赔。 机动车无责,也在交强险限额内(物损
    100、医疗
    1000、死残11000)全赔。
  • 轻伤以下的伤情、即轻微伤构不成刑事案件的立案标准,所以不会被刑事拘留;但是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是可以行政拘留的,最长时限不超过15日(有两种以上违法行为、均被决定行政拘留后合并执行的不超过20日)
  • 日前,国家卫生计生委在其官方网站公布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重新发布及核发中央管理卫生计生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根据通知,国家卫生计生委所属中华医学会依法对医疗事故争议进行技术鉴定时,向有关单位或个人收取医疗事故鉴定费标准为每例8500元。
    收费主体: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收取鉴定费。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可以收取鉴定费用。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用由医疗机构支付;不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用由提出医疗事故处理申请的一方支付。
    鉴定费用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规定。
    支付主体:
    1) 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预先缴纳鉴定费;
    2) 卫生行政部门移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的当事人预先缴纳鉴定费
    3) 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后,对需要移交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鉴定费由医疗机构支付;
    4) 法院首次委托鉴定的,由医疗机构缴付;
    5) 对首次鉴定不服,再次申请鉴定的,由申请再次鉴定人缴付;
    6) 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医疗机构支付;经鉴定不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的当事人支付。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巴中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