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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的朋友用了我身份证的钱,有人逃走了,但是有债务。 是的,我找到了票据,找到了对方的母亲。 这笔钱还回来吗?

票据纠纷 2020-02-01 16:0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离婚与子女】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第三十七条【离婚后的子女抚养】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通常情况下,有欠条可以起诉追讨。一般欠条需要有辅助的凭证予以增强证据效力。这样的案件要注意的问题一是诉讼时效为2年,二是拖欠的货款相对应的凭证,如果欠条是对货款的后期确认,那么欠条就可以独立作为证据提交。
  • 欠条,关键是签名落款,按不按手印无所谓,还有就是欠款的事由很重要,如果有欠款事由证据,欠条有不有都无所谓。请问欠的是什么款?是工资?是货款?是工程款?是赔偿款?欠款一般不需要欠条就可以起诉。
    借款就必须要有借条才能起诉。不管欠条借条,手印是没有多大意义的,签名才是不可缺少的,没有签名,按一百个年印也无效,签名落款了,不按年印就具有法律效力。欠款要起诉,欠款事由是主要证据,欠条只能作为辅助证据,是可有可无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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