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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妻子离婚之后小孩判帮我,刚离异时他会探望小孩,之后由于一些事不许他看,她之后也一直没通电话规定看小孩,随后去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我讲我不许看小孩,人民法院打了电話要我去处理我不去,又下法院传票因为我不去,那样一件事之后会有哪些危害?会被强制拉去?会处罚?会冻洁账户?是否会被改判孩子抚养权?我与妻子离婚之后小孩判帮我,刚离异时他会探望小孩,之后由于一些事不许他看,她之后也一直没通电话规定看小孩,随后去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我讲我不许看小孩,人民法院打了电話要我去处理我不去,又下法院传票因为我不

离婚 2020-02-01 16:0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工伤待遇索赔需向法院提交的证据:如果因为工伤索赔,已经起诉至法院,至少需要提交劳动合同、工伤事故报告、伤残等级鉴定书以及医疗过程中所涉及到的发票、出院小结等等。
      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二条: 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五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二)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
      
    (三)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
      
    (四)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
  • 首先,探视权的行使与否不能作为拒绝支付抚养费的理由。 第二,如果通过诉讼程序解决,法院判决的执行是另一回事,扣工资只是一种可能的方式而已。 第三,抚养费的具体数额可以根据现实需要酌情增减,而不是一定得依据原判决。
    第四,儿子是未成年人,其财产由其监护人保管,如果其祖父母抚养能力不足,你可以主张变更抚养权。
  • 子女抚养权: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即小孩的抚养权关键是看小孩由谁抚养对小孩的成长生活更为有利。
    孩子尚在哺乳期,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男方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孩子满两周岁未满十周岁的,一般由对其成长有利的一方抚养,另一方支付抚养费。孩子满十周岁的,归谁抚养还要征求孩子的意见。
    抚养子女的一方可以向未抚养子女的一方要求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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