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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农村家庭丈夫也是一个农村家庭户口,我把丈夫的户口过来,丈夫和妻子依靠,丈夫失业,我们想搬到这里,丈夫能分开吗?

离婚 2020-02-27 20:0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您好,对于”结婚户口迁移证件,女方的户口怎么转“的问题:夫妻户口不同省:1, 到女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并将婚姻状况改为“已婚”2, 持男方户口簿,男女身份证,结婚证,女方户籍证明,男方村(居)委会证明,到男方派出所填写落户申请表, 报县公安局审批, (有些地区需要提供计生办的”婚育证明”)3, 审批后,拿“户口准迁证明”到女方户籍派出所开“户口迁移证”4, 持男方户口簿, 女方户口迁移证,到男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落户.5 女方落户后,需要重新办理身份证夫妻户口同省不同县:1, 到女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并将婚姻状况改为“已婚”2, 持双方户口簿,男女身份证,结婚证,女方户籍证明,男方村(居)委会证明,到男方派出所填写落户申请表, 报县公安局审批3, 审批后,可以网上迁移,也可以拿“户口准迁证明“到女方派出所把户口迁回来4, 女方落户后,需要重新办理身份证
  • 离婚户口迁出办理
      
    (一)到目前户籍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开具迁出证明。
      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二)办理迁入手续。
      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3日以内,农村在10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注:
      因婚姻变化需分户的,凭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产权证明或单位分房证明办理。
      属离婚分户的,凭离婚证明(未成年人子女与父母之间、单元房中分开居住、借住、租赁、搭建临时房等,不得分户),经派出所外勤民警审核同意后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分户手续。
  • 农村户口收养小孩也要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来办理收养手续。《收养法》第六条规定,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年满三十周岁。第八条规定: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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