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我想问一下我还在一个培训机构报了本学年的课程内容,在校园内授课的,而且交了钱,如今快开课了,那里的教师突然跟我说说这学年沒有在校园内设立这一课程内容,是那时候我报考的咨询顾问教师弄错了,要要我到她们主教学区授课,可是人们那时候签的协议书上是写的“校园内班”。那样能算是培训机构毁约或是组成蒙骗顾客呢?应当怎样赔付我的损害?我想问一下我还在一个培训机构报了本学年的课程内容,在校园内授课的,而且交了钱,如今快开课了,那里的教师突然跟我说说这学年沒有在校园内设立这一课程内容,是那时候我报考的咨询顾问教师弄错了,要要我到她们主

综合法律 2020-01-31 14:3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消费权益保护法中规定以下是欺骗消费者的行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条 经营者在向消费者提供商品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欺诈消费者行为:
    (一)销售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商品的;
    (二)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使销售的商品份量不足的;
    (三)销售“处理品”、“残次品”、“等外品”等商品而谎称是正品的;
    (四)以虚假的“清仓价”、“甩卖价”、“最低价”、“优惠价”或者其他欺骗性价格表示销售商品的;
    (五)以虚假的商品说明、商品标准、实物样品等方式销售商品的;
    (六)不以自己的真实名称和标记销售商品的;
    (七)采取雇佣他人等方式进行欺骗性的销售诱导的;
  • 欺骗性的销售诱导,欺诈消费者的作为等。卖家构成违约的,消费者可以要求退货换货卖家道歉,退一赔一。
  • 消费者知假买假的行为是针对假冒、伪劣或过期的商品,为获得加倍赔偿而购买,不具有不法性,而是具有社会公益性的行为。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消费者以个人力量对损害消费者合法利益的行为予以社会监督和打击,是法律所鼓励和提倡的。
      因此,知假买假的人也属于消费者,你可以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的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而获得双倍的赔偿。
  • 在购物过程中存在欺骗消费者行为,应给予消费者3倍赔偿。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不满500元的按500赔偿。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宿迁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