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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们要搬去那里,但是我们租房子,修理和出售摩托车。我们能得到补偿吗?

离婚 2020-02-03 11:2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房屋租赁期间承租人的义务和责任:
    A、承租人负有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租赁物的义务,如果对于租赁物的用途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应当按照租赁物使用的义务。违反约定或违反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将依法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B、承租人负有在租赁期间,妥善保管、维护租赁物的义务,因承租人保管、维护不善,造成租赁物损失的,应依法赔偿损失。
    C、承租人负有意欲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情形下,需要通知出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后方可进行改善的义务,否则将承担恢复原状的责任或赔偿损失的责任。
    D、承租人负有意欲对租赁物进行转租,需事先与出租人交涉的义务,取得其同意方可转租,未经同意擅自转租的,出租人有权解除租赁合同。
    E、承租人负有按照约定的期限及时支付租金的义务。
    F、承租人负有在第三人对租赁物主张权利时,及时通知出租人的义务。
    G、承租人负有在租期届满后,交付租赁物时,保障所交付的租赁物符合按照约定用途或租赁物性质使用后状态的义务。
    H、承租人负有遵守双方租赁合同之中合法有效的其他的约定的义务。
  • 拆迁一般是以货币补偿金额或者产权调换,依照法定程序,通过对被拆迁人房屋的产权价值进行评估,之后再以新建房屋的产权予以价值的等价置换。面积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以房屋建筑面积为基础,在应安置面积内不结算差价的异地产权房屋调换。r货币补偿金额包括被拆迁集体土地住宅房屋补偿价和宅基地土地所有权区位补偿价。r房屋拆迁补偿的法律规定r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r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r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r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 因租赁合同解除而致次承租人不能继续使用租赁物的损失,应由谁承担违约责任?
    由于出租人并未直接与次承租人形成租赁关系,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的要求,次承租人只能向转租入主张违约责任或损害赔偿责任,而不能直接要求出租人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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