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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冋意我去人家kTV包厢跟人吵起来了,没经同意是里面有人我认识,然后他们打我,我没还手,我头被打破身上多处淤青感觉胃胸疼,手机也在过程中丢了,报警的话会赔偿我医药费和手机吗我没还手,我头被打破身上多处淤青感觉胃胸疼,手机也在过程中丢了,报警的话会赔偿我医药费和手机吗

刑事辩护 2020-02-02 14:3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应当申请司法鉴定,分别按照以下三种情形处理。
    1、如果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2、如果经鉴定确认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3、如果经鉴定确认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罚处罚。
  • 打人违法,警方应当立案侦办,给予打人者相应的行政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 交通事故的医药费保险公司一般全部报销,发生交通事故后,只要是属于合理的医疗费用,都应该由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内进行赔偿。但是,如果是通过协商要求保险公司理赔的,保险公司一般会要求扣除10-20%左右的非医保用药费用,不会全额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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