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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在找我的钱。我现在不能在电话里找人。

离婚 2020-02-06 13:4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购房贷款合同相对来说还是挺重要的,因为在你还清贷款办理撤销房产抵押手续时,是需要你凭贷款合同等资料办理的。万一实在丢了的话,也不用着急,以下三种方法可以补办:
    1.携带好自己的身份证到贷款银行,然银行重新给你一个原合同复印件,然后加盖银行公章。
    2.如果你当时办理的是公积金贷款,那么可以携带好自己的身份证到公积金中心查询档案。
    3.如果以上两种方法都行不通,还可以到房产抵押部门去查档,这个可能需要支付一定的手续费,一般不会很多。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确定借款合同履行地问题的批复》中明确合同履行地是指当事人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地点,贷款方与借款方所在地都是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地点。而按照交易习惯,贷款方应先将借款划出,由此,最高人民法院确定“贷款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的前提是“贷款方完成划款行为”,即是认为 “贷款方所在地”也就是“贷款方完成划款行为地”。
    以上就是对借款合同的履行地在哪边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 借款可通过法律途径追讨欠款,首先要有证据证明欠款事实,借条、欠条、收条、银行转账记录等能反映欠款、汇款的书面材料,第二,至法院起诉要求还款并支付利息,第三,可查询其名下有无房产、车辆、存款并进行查封、冻结以便执行。第四,如还款期限届满两年,且期间追要过,需找证据证明,否则超出诉讼时效。
    第五,如存在担保人,在担保期限内经担保人立为共同被告,要求共同偿还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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