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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离婚,男人长期不问我,不回家看孩子,以工作为借口,也没有电话信息,想要离婚的孩子,孩子上幼儿园后祖父的祖母带来的,我也有半年了,不受男人尊敬,选择在老家一边发展,只有过年节才回来

离婚 2020-02-02 09:1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分居半年不是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依据,如果确定要离婚,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
    是否判决离婚需要看双方之间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如果破裂法院会依法判决离婚。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的,法院调解无效后,应该准予离婚。那么,感情不和分居几年后可以自动离婚吗?
    按照我国《婚姻法》的规定,是没有规定分居几年就可以自动离婚的情形,法律只是规定了因为感情不和分居2年的,起诉离婚后法院对其调解无效的,那么就应判决离婚。但是,这并不代表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就可以自动解除婚姻关系了。   我国解除婚姻关系的方式有两种,一种就是双方协议离婚,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经有恰当的处理,就会发给离婚证。   另外一种就是诉讼离婚,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如果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经过调解无效的,也应准予离婚。   具体的法条依据是:   《婚姻法》第三十一规定,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 父母均有看孩子的权利,也有承担抚养费的义务如果离婚协议明确了自己不需要出抚养费,也没有规定自己不可以看孩子,是可以看孩子的如果自己需要出抚养费,而不出,对方可以拒绝你看孩子。知道孩子满18岁后,有孩子决定你是否可以见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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