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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在一家无企业营业执照有原木加工许可证书生产厂家工作中时产生因自身实际操作不善导致为人身损害十级已评定。上告后自己需承担是多少义务

综合法律 2020-02-14 11:3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七条 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一)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


    (二)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


    (三)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


    (四)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

    对有缺陷的鉴定结论,可以通过补充鉴定、重新质证或者补充质证等方法解决的,不予重新鉴定。

    第二十八条 一方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另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足以反驳并申请重新鉴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第二十九条 审判人员对鉴定人出具的鉴定书,应当审查是否具有下列内容:


    (一)委托人姓名或者名称、委托鉴定的内容;


    (二)委托鉴定的材料;


    (三)鉴定的依据及使用的科学技术手段;


    (四)对鉴定过程的说明;


    (五)明确的鉴定结论;


    (六)对鉴定人鉴定资格的说明;


    (七)鉴定人员及鉴定机构签名盖章。
  • 1,《侵权责任法》与《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可以同用。
    2,《侵权责任法》颁布时间晚于《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依据新法优于旧法原则,在有冲突时,应当适用《侵权责任法》规定。
    3,《侵权责任法》属于法律,《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属于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效力上《侵权责任法》高于《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应当优先适用。
    4,在《侵权责任法》没有规定的情况时,可以适用《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

  • 1、双方共同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患者及其家属与医疗机构通过协商,共同委托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鉴定的,则双方当事人可以共同到当地的卫生行政部门办理医疗事故鉴定的手续。到达医学会后,需要填写相关的表格、证明相互身份的证件等等。如果其中一方当事人不愿意,或者不能够一起到达现场办理手续的,可以提交表明愿意通过医疗事故鉴定、与对方协商一致的书面材料。这是双方当事人共同申请医疗事故鉴定的情况。
    2、单方面申请医疗事故鉴定。如果发生医疗事故纠纷后,患者及其家属不愿意与医疗机构协商、或者医疗机构不同意做医疗事故鉴定的,患者及其家属单方面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有关事实、具体请求及理由等。书面申请是对患者及其家属单方申请的要求,而且对于书面申请的内容也做了相关的规定,不再是简单的表格和意思表示,具体为对鉴定事实的叙述和鉴定结果的请求、理由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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