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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是我生的,现在我们都结婚了。我的姓和姓都是为了孩子。现在我想帮助孩子改变父亲的名字。

离婚 2020-02-15 09:2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需要生父母双方同意变更才能申请变更子女姓名。以山西省为例,根据《山西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第九十二条年满18周岁的公民原则上不予变更现用姓名。公民变更姓氏的需提交司法机关出具的公证书。第九十三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应准予变更、更正姓名:
    (一)父母双方或者监护人协商一致要求变更未成年子女姓名的;
    (二)宗教名与世俗名改换的;
    (三)收养或解除收养、父母离异或再婚等原因需要将子女姓名变更且其生(养)父母双方协商同意更改的;
    (四)姓名或者姓名的谐音违背公序良俗的或有辱人格的;
    (五)名字中含有冷僻字的;
    (六)姓名或者姓名的谐音易造成性别混淆、他人误解或者伤及本人感情的;
    (七)在同一学校或工作单位内与他人姓名完全相同,给生活、工作带来不便的;
    (八)因户口登记机关工作失误,造成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人口信息管理系统记载的姓名不一致的;
    (九)妇女原冠夫姓申请去掉夫姓,或称氏改为姓名的;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本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不满16周岁的除外);
    (二)学校或单位(社区、村委)出具的证明;
    (三)父母亲单位或社区(村委)出具的证明(18周岁以上除外);
    (四)社区民警调查报告。第九十四条除变更妇女去掉夫姓和称氏改为姓名外,其余的人在更名后,原姓名应作为曾用名在户口登记簿上保留。第九十五条机关、团体、学校等单位的干部职工变更姓名的,必须出具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准予变更的证明。第九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姓名变更登记:
    (一)正在服刑、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
    (二)作为当事人的民事案件尚未审结或者尚未执行完毕的。
  • 离婚和户口无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 办结婚证需要证件如下:
    2、华侨办结婚证需要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
    (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3、外国人办结婚证需要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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