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我爸爸在1月20号早上8点下班回家被车撞了司机逃逸当时没报警,等报警时已经8点40多了。请问这属于工伤吗?我们找厂方他们不认是工伤。请问我能找厂里赔偿医药费吗 如果打官司能赢吗

工伤赔偿 2018-08-27 13:2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能确定劳动关系,你应当尽快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然后根据鉴定结果尽快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按照工伤赔偿,因为时效只有1年,超过了时效法律上便不支持了。 工伤造成伤残的赔偿项目: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
  • 有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章工伤认定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如果公司不配合你申请工伤认定,你需要收集劳动合同或者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先到劳动局找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劳动关系。然后,你还要有身份证复印件、公司营业执照(企业信息查询网可以查询打印)、出入院证明或者诊断证明、由同事写的事故发生经过并签字按手印等材料到劳动局工伤科申请工伤认定。
    认定通过之后,就是申请伤残等级鉴定,鉴定之后申请工伤赔偿。这时候公司还不配合赔付,就要申请劳动仲裁公司赔偿,但是仲裁委员是偏向公司方的,所以这里如果公司的赔偿不满意就不同意。
    之后上诉到法院,法院判决之后申请强制执行。(这里可以申请法律援助)走到法院了就肯定要和公司打官司了.
  • 根据我国劳动法及相关的司法解释如果劳动者在工作中受伤并且被认定为工伤了,那么是可以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的,如果单位没有给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那么这方面的待遇是由单位予以支付的。您的情况应该先做伤残鉴定,然后按照伤残等级来主张赔偿。
    不同的伤残等级所主张的赔偿项目和数额是不同的,所以只能具体分析。如果您们不想做伤残或者不够伤残等级而要和单位一次性协商解决的话,法律对次没有具体规定,还是尊重双方的合意。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淄博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