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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债的成年人失踪,失踪20天以上,如果爱人怀疑自己的债权人限制了自己的人身自由,该怎么办

债权债务 2020-02-02 05:2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十八条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九条 行政诉讼法第十八条规定的“原告所在地”,包括原告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和被限制人身自由地。
      行政机关基于同一事实既对人身又对财产实施行政处罚或者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被限制人身自由的公民、被扣押或者没收财产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上述行为均不服的,既可以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受诉人民法院可一并管辖。
  • 自由被限制,涉及的情况复杂,需要具体分析,例如,可能会涉嫌非法拘禁罪,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犯非法拘禁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依照本条第二款规定,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 警察限制人身自由有以下方式: 1)拘传:持续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2小时; 2)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 3)监视居住:期限最长为6个月; 4)刑事拘留:最长不超过37日; 5)逮捕:通常持续到判决生效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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