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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没有去金融机构给谁担保,却因而被金融机构划信用黑名单而买楼沒有写上姓名,金融机构能赔付我损害吗,楼是一百多万我提起诉讼金融机构能申诉成功吗

金融 2020-02-07 06:1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担保法》
      第二十一条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担保法》第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第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 担保赔偿责任,按担保方式不同,承担以下责任:
      
    1、保证人提供一般责任保证的,享有先诉抗辩权。即保证人在债务人的财产经法院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对经强制执行后,仍不能履行的债务,担保人应当承担人代为偿还的责任。
      
    2、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应当与债务人承担同一的还款责任,不享有先诉抗辩权。即不论债务人是否有财产,是否经过法院强制执行,保证人都有义务承担保证责任,向债权人偿还欠款。
  • 如果仅仅只是被起诉,在没有被纳入不诚信的“黑名单”之前,向银行贷款是没有任何问题的。因为被起诉,在判决生效,裁判文书被公开之前,银行不会知道这个信息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八条 人民法院应当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向政府相关部门、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行业协会等通报,供相关单位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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