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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怕爸爸离婚后不给生活费,把抚养权判给他,他就必须得管我,不管可以告他,但是妈妈一个人没工作、除了我什么都没了,我想和她一起生活,不让她孤单,这样可以吗?

离婚 2018-08-27 15:1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
    一、离婚案件分为两种形式:
    (1)、若双方能够对全部事项协商一致,可以协议离婚。但离婚协议应当起草严谨、完整,避免因起草不当,造成日后再出现不必要的纠纷、诉讼;
    (2)、若双方对某一项事宜未协商一致,只能通过诉讼离婚。
    二、关于财产方面:婚前个人财产,属于个人所有,在离婚时不参与分割。婚后取得的财产,一般情况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一人一半。但是法律规定某些特定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三、抚养权的问题:两周岁以下的孩子原则上随母亲;两周岁到十周岁之间,以将来对孩子医疗、教育、健康成长的原则来综合认定;十周岁以上的孩子,主要取决于孩子的意愿。司法实践中有效争夺孩子抚养权的技巧,可以面谈。
    四、不抚养孩子的一方需要向另一方支付抚养费,数额为不抚养孩子一方收入的20%-30%,支付方式为按月支付的较多。
    五、不抚养孩子一方不因支付了抚养费,而免除将来孩子需要正常、合理的大额支出。
    六、另外,离婚案件还涉及财产分割、债权债务承担、子女抚养权、抚养费的承担、婚姻过错赔偿、一次性经济帮助等法律问题。

  • 一、离婚后男方不给孩子的抚养费怎么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对方不支付抚养费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二、如何起诉孩子的抚养费
    1、以孩子的名义写一份起诉状,内容是找孩子的父亲(或母亲)要抚养费
    2、交到孩子父亲居住地法院,缴纳立案费20元左右
    3、然后等待开庭审理
    4、开庭前准备好证据,离婚协议书或判决书
    5、如果您准备请律师,最好在一开始就去找律师咨询。
    抚养费依据:
    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按月工资收入的20~30%比例给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8条规定: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第9条规定: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根据以上规定,抚养费的支付方式一般是按月支付,按月打入孩子抚养费的专用账户或在探视孩子时支付。实践中,很多当事人都要求对方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因为这样一来省去要钱的麻烦,二来可以折抵给付对方房款。但是,是否采用一次性的支付方式,法院要看对方的实际支付能力,以及对方当事人的态度。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同意一次性支付的,法院不会判令其一次性支付。
    抚养费不单指生活费,《婚姻法》解释
    (一)第21条明确规定:“抚养费”包括三项,即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所以,在离婚时,除生活费外,要充分考虑教育费和医疗费,在抚养费的标准(20~30%比例)范围内争取较高的比例。
  • 抚养子女是父母的法定义务,父母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不因为父母分手而消除:○1两周岁以内的子女,由女方抚养为原则,除非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或者其他原因子女确实无法随母方生活的;○2哺乳期后的子女,因抚养问题达不成协议的,根据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的原则,结合双方的具体情况予以考虑;○3双方可以协议轮流抚养子女;○4双方抚养子女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抚养子女的,但是子女单独随(外)祖父母生活多年,(外)祖父母要求且有能力照顾(外)孙子女的,可以优先考虑;○5十周岁以上的子女,应当尊重该子女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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