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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女性和男性全是农村户口,把女性户口迁移到男性户籍上,在没分地的状况下女性的农田是否也有

刑事辩护 2020-02-04 16:1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婚迁户口申请书怎么写:
    离婚迁户口申请书
    XXX派出所:
    本人XXX,XX岁,户籍为贵辖区XX路XX号(与前妻XXX户籍一致)。XXXX年X月XX日,本人因与前妻XXX感情不合而在XXX民政局办理了离婚登记(或经XX人民法院判决离婚)。
    按离婚协议的约定(或按法院判决书的判决),XX路XX号的房屋归前妻XXX所有,为此,本人须搬离该处。现本人在 XX区XX路XX号XXXX小区购买了一套住房,并于XXXX年X月XX日实际入住。
    根据XX市户籍管理相关规定和本人需要,特申请将在贵辖区XX路XX 号的本人户口迁移到XX区XX路XX号XXXX小区XX号。
    望早日批复!
    申请人:(手写签名)
    XXXX年X月XX日
  • 离婚后,子女户口的迁移
      
    (一)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归谁,孩子的户口就跟谁走。
      
    (二)如果小孩未满18周岁,需要父母代为办理户口的迁移。
      
    (三)如果孩子年满18周岁,可由他自己去办理户口的迁移。
      
    (四)年满18周岁,可单独立户,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派出所申请办理即可。
  • 规定是只能本村户籍子女才可以继承。“公民、集体依法对集体所有的或者国家所有由集体使用的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承包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依照法律由承包合同规定”。
    同时,《农业法》亦规定:承包人以个人名义承包的土地(包括耕地、荒地、果园、茶园、桑园等)、山岭、草原、滩涂,水面及集体所有的畜禽、水利设施、农机具等,如承包人在承包期内死亡,该承包人的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承包合同由继承人继续履行,直至承包合同到期。
    为保护集体资产和促进生产发展,对技术要求较高的专业性承包项目,如第一顺序继承(配偶、父母、子女)中只有不满16周岁的子女,或者只有不能辨认或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集体可收回承包项目,重新公开发包。
    但死者“个人承包应得的个人收益”,由发包方或承接承包合同者给予合理补偿,其补偿作为遗产依法继承。《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耕地。
    该法第三十条规定,妇女丧偶后,仍在原居住地生活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可见,承包人在承包期内死亡,如其继承人有履行能力,可以继续承包。发包方不得以承包人死亡为由收回承包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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