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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把房子卖给别人,关于在合同中缴纳税款,乙方和我合作处理,费用说我有责任缴纳,我可以支付所得税吗,乙方可以支付权利税吗

合同纠纷 2020-02-05 08:3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签订预售合同需缴纳的税费  印花税:税率为1‰,计税前提为签署房屋预售合同,买卖双方各
    0.5‰。  公证费:证明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房屋转让、买卖及股权转让,按下列标准执行:  标的额500000元以下部分,收取比例为
    0.3%,按比例收费不到200的,按200元收取;500001元至5000000元部分,收取
    0.25%;5000001元至10000000元,收取
    0.2%;10000001元至20000000元,收取
    0.15%;20000001元至50000000元,收取
    0.1%;50000001元至100000000元,收取
    0.05%;100000001元以上部分,收取
    0.01%。  计费前提为合同公证之时,缴纳人为买受人。  律师费:费率为房款的
    2.5‰-4‰,计费前提为签署房屋预售合同时,缴纳人为买受人。
  • ;  房屋产权交换的办理  首先房屋产权交换双方要共同到房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在配图时需查验双方的房屋权属证书和双方签订的房屋产权交换协议、双方身份证原件。  房屋产权交换的流程  到登记窗口提交:  
    1、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转移类);  
    2、房屋分层分户平面图;  
    3、申请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查验原件);  
    4、房屋权属证书;  
    5、房屋交换协议(当事人不能亲自办理,协议须公证)办理登记手续。  房屋产权交换的费用  同时房屋交换双方须交纳20元∕证的配图资料费。如果是住宅的,交换双方各须交纳3元∕平方米的房产交易手续费和80元∕证(套)的房产登记费,是房改房且首次上市交易的,交易费双方各100元∕套。  如果是非住宅的,交换双方须交纳20元∕证的配图资料费、5元∕平方米的房产交易手续费和550元∕件的房产登记费。  自登记受理次日起10个工作日后双方到发证窗口凭南京市房屋权属登记收件收据和双方身份证原件、房屋产权交换协议办理领取手续(双方交纳登记税费),待所有税费交纳后再前往发证窗口签字领证。

  • 1、房屋租赁合同是不动产租赁合同。以租赁物的种类为标准,租赁合同可以分为动产租赁合同和不动产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是以房屋为标的物的合同,属于不动产租赁合同。
    2、合同的相对性会受到法律的一定限制。具体表现为:①“买卖不破租赁”原则对房屋受让人的限制。为保护承租人的利益,法律确立了“买卖不破租赁”原则。根据该原则,在租赁期限内,租赁房屋的所有权发生变动的,原租赁合同对承租人和房屋受让人继续有效。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九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②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房屋租赁期间出租人出售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售前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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