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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去年年底也发生了交通事故,双方都骑摩托车,我喝醉了正常行驶,对方超过双黄线逆行撞到我(对方死亡)双方没有驾照,这个责任该怎么分开呢?

交通事故 2020-02-13 13:4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1、醉酒驾驶致人死亡,负事故全部责任的,交强险也应当在保险责任范围内赔偿受害人损失。保险公司不得因醉驾拒绝赔偿。
    2、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赔偿后,有权向醉驾人追偿。最高法院关于交通事故的司法解释。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第三人人身损害,当事人请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
    (二)醉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
    (三)驾驶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在赔偿范围内向侵权人主张追偿权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追偿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保险公司实际赔偿之日起计算。
  • 扫大街工人很辛苦,如果是在工作中,不存在顺行逆行,受伤不管有没有责任,都算工伤。  【工伤认定】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 一般要先等交警部门出具事故认定书,根据责任划分比例承担赔偿责任。如果不服事故认定书,可在三日内向上一级交管部门申请复核。 肇事方要对受伤者或死者家属赔偿医疗费、营养费、误工费、交通费、造成残疾的应当支付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丧葬费、供养亲属抚恤金等等。
    二、具体的赔偿标准
    (一)误工费
    【误工时间】
    1. 有定残,从事故发生日计至残疾鉴定前一天。
    2. 未定残,以医嘱修养时间为准,从事故发生日计至休养终结日
    【平均经济损失】
    1. 有固定收入=月收入/当月天数
    2. 无固定收入=法院地相同行业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365(天)误工时间*平均经济损失
    (二)护理费:护理期(天)*(50~100)元/天
    (三)交通费:就医、转院治疗以及处理交通事故相关事宜实际发生的费用,以正式票据为凭
    (四)住宿费:住宿期(天)*(50~100)元/天【法院地(市)经济水平决定】
    (五)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期(天)*50元/天【法院地(市)经济水平决定】
    (六)营养费:补充营养(天)*(50~100)元/天【法院地(市)经济水平决定】【医嘱/出院小结有“加强/补充营养”字样】
    (七)残疾赔偿金:【基数】法院地市上一年度
  • 酒驾并造成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涉嫌交通肇事罪,按《刑法》的规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酒驾造成交通事故,但未构成犯罪的,按《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按交通事故责任大小赔偿相关损失,主要包括财产损害赔偿和人身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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