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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里900美元被两个上五年级的孩子偷了在同一个村子里,发现我发现家里收了两个孩子,可是父母不想承担责任,怎么办?

离婚 2020-02-04 08:5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产品质量法》规定,缺陷产品造成财产损害不包括对缺陷产品本身的损害。缺陷产品造成他人财产损失的,侵害人应当恢复原状或折价赔偿,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权人应当赔偿损失。
    其他重大损失是指实际的经济损失,如财产损害的施救费用,以及可得利益的损失,如被损害财产的利润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规定:售出的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销售者应当承担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
    该条规定给出了销售者承担产品质量的修理、更换、退货和给消费者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的前提条件是:“售出的产品”。也就是说,只有在销售者将产品销出之时,产品的质量责任才能产生,产品未售出,不可能产生质量责任。
      产品售出,是指消费者接受销售者交付的产品,消费者向销售者支付产品价款的物权转移的行为,通过这种行为,消费者从销售者手中取得了产品的所有权,只有在物权发生这种转移时,销售者才产生了向消费者承担质量责任的责任。
  • 钱被偷的不可以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一)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
      
    (二)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
      
    (三)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
      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受害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 关于小孩偷东西的解答: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对涉嫌盗窃未满16周岁的人犯罪采取刑事拘留措施是否违法的批复》(并非原文,按照理解意思表达给你)对于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人,涉嫌盗窃,且未触犯刑法17条第二款抢劫、强奸、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爆炸、贩毒、放火、投毒的罪行的,不应采取刑事措施,公安机关采取的,检察机关也应当予以纠正。综上所述,当地公安机关的做法没有问题,因为未满16周岁的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人犯盗窃罪就是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关于对方给你家造成的损失,你可以和该孩子监护人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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