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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的孩子两岁的时候,他的父亲和我离婚了,当孩子还是孩子的时候,却是一年的钱,然后就没有了?

离婚 2020-02-06 11:5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解决离婚子女抚养纠纷的总原则是: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在争夺孩子抚养权的过程中,无论孩子多大,法院都会基于“子女利益最大化”的原则来衡量。
    不仅看物质条件,还要看哪一方能更好地照顾孩子。法院的判决只是明确子女的抚养权归属,没有获得抚养权的另一方,在未来仍有权关爱子女、有权一起陪伴子女长大。总之,一切都是为了孩子。
  • 婚姻家庭案件要解决的是夫妻感情是否破裂,是否应当离婚以及离婚时的财产分割问题。双方应就小孩问题协商解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4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施行前,夫或妻一方收养的子女,双方未表示反对,并与该子女形成事实收养关系的,离婚后,应由双方负担子女的抚育费;夫或妻一方收养的子女,对方始终反对的,离婚后,应由收养方抚养该子女。
  •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子女年龄在十八周岁以内的,同样符合申请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1、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后不再生育;
    2、再婚夫妻双方再婚前累计只生育(包括收养)一个子女,符合生育第二个子女条件,再婚后不再生育的;
    3、夫妻生育的第一个子女死亡后,又生育了一个子女,不再生育的;
    4、夫妻依法生育了两个子女,其中一个子女死亡,现只有一个子女,书面表示不再生育的;
    5、夫妻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书面表示不再生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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