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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证丢,在结婚用补办离婚证吗?如补办、有哪些相关手续?谢谢

离婚 2018-08-27 18:2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怎样补办离婚证?

    一)户口簿


    (二)和离婚登记档案


    (三)《申请补领婚姻证登记声明书》的签字声明。

    、香港居民应当提交:


    (一)通行证或者回乡证;


    (二)香港居民身份证;


    (三)本人离婚登记档案。


    (四)《申请补领婚姻证登记声明书》的签字声明。


    3、澳门居民应当提交:


    (一)通行证或者回乡证;


    (二)澳门居民身份证;


    (三)本人离婚登记档案。


    (四)《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的签字声明。


    4、台湾居民应当提交:


    (一)台湾居民通行证或者旅行证件;


    (二)本人身份证。


    (三)本人离婚登记档案。

    四)《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的签字声明


    5、出国人员、华侨应当提交: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


    (二)本人离婚登记档案


    (三)《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的签字声

  • 涉外结婚怎样补领离婚证?   
    1、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当事人依法登记结婚或者离婚且维持该状况。   
    2、遗失或者损毁婚姻登记证件(如果是毁损、不一致或缺失的需提交原件)。   
    3、当事人持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具体如下:   
    (1)内地居民应当提交:常住户口簿(集体户口的需带首页复印件)和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与常住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居民身份证或者常住户口簿丢失,当事人应当先到公安户籍管理部门补办证件。   
    (2)香港、澳门、澳门居民应当提交:港澳台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同胞回乡证;港澳台居民身份证。   
    (3)出国人员、华侨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本人的有效护照。   
    (4)外国人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4、婚姻登记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离婚/结婚登记记录证明(查档证明)。
  • 可先申请补办离婚证后办理结婚登记。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规定:
    第四条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第十七条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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