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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0笔贷款,一个月2385,36笔,三年共计85,000多笔,合同是72,000笔,实际帐户是50,000,20,000笔服务费,其余10,000笔是利息,这种贷款计算高利贷款?

银行 2020-02-28 07:1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1:现在不是说高于多少是高利贷。一般高于24%以上的可称为高利贷。但是对于高利贷,国家也不是一味反对。2:根据最新规定,年利息24%以内的,也就是坊间所谓的二分利。
    国家法律予以保护。也就是说如果你欠别人1000元钱,利息约定24%,那么一年后的本息合计为1240。也就是一年240元利息。如果你不还钱的话,对方可以去法院起诉你。
    法院会给与支持。3:年利息大于24%,小于等于36%的,也就是坊间说的三分利。根据现在规定,这部分为自然债权,也就是国家法律上不保护,但是承认可以有这个债权,如果你作为债务人偿还了这种利息的,然后以相反理由请求法院判决债权人退回这部分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也就是说如果你借高利贷的利息是三分利,那么,如果你因为害怕而负担了利息,国家不会支持你请求宣布这部分利息无效或者请求退还利息的。4:年利息超过36%的部分,国家不予承认,不予保护。
  • 根据2015年9月1日最新的民间借贷法规定:
    a、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b、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
    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所以说年利率24%(两分利)到36%(三分利)之间算自由议价区间,在产生纠纷前按约定利率走,有纠纷上法院后剩下的利率会按24%算,如果未超过24%的肯定合法受法院保护,而超过36%的肯定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 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四倍的利息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所以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四倍的利息就是高利贷,按照现行的银行中长期贷款年利率
    5.6%计算:
    5.6% x 4倍 =
    22.4%
    所以年利率超过
    22.4%的就是高利贷,以内就受法律的保护。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民间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
    六、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七、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审理中发现债权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其利率超出第六条规定的限度时,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 对于网络贷款利息要求提前偿还的问题,当事人需要注意防范风险。
    贷款先交利息,是很多贷款骗子的惯用伎俩。正规的贷款机构是不会要求提前支付费用的。特别要提防异地贷款和所谓的支付贷款利息后放款等方式,这都可能是不正规的贷款。
    办理贷款,申贷人关键要有自我风险防范意识,有时候多考虑一下,冷静一点,会免除很多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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