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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丈夫今天第二次这样做,因为琐碎,他非常急躁,我觉得我不能继续跟他谈,并且想就财产分割问题进行咨询.

离婚 2020-02-13 16:3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关于离婚时的财产分割问题,我国《婚姻法》有如下规定:
    第39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41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42条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
    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47条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 夫妻双方由于一方过错引起的离婚案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照顾其中无过错的一方。所谓过错,是指夫妻一方有婚外情、姘居等行为。一方的过错行为给另一方带来极大的身体和心理伤害,也严重破坏了夫妻情感。
    在进行夫妻离婚财产分割时,无论是无过错方主动要求离婚,还是被起诉要求离婚,都应在分割共同财产时使无过错方得到照顾弥补其所受到的身心伤害。
  • 根据婚姻法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
    (二)第二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所以小产权房不能分割,但可以处分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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