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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年出生的还需要办理独生子女证吗

离婚 2020-02-06 07: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独生子女证办理程序:  
    1.先由独生子女父母填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表》一式三份,并附上申请人结婚证、户口薄、身份证、独生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等有关材料及大一寸父母和独生子女合影照片四张。  
    2.按第三条规定的办理权限进行审核,符合《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由父亲或母亲一方单位予以办理《光荣证》。  
    3.《申请表》由加具意见的村(居)民委员会或所在单位,街(镇)计生办或厅、局级单位各留一份存档。  
    4.独生子女父母工作单位调动时,应在调令上注明已领此证。  
    5.《光荣证》如有遗失,经本人向原发证机关报告,并登报声明后,可按办理程序以补办。
  • 办理《独生子女证》的对象:  
    1、凡户口在某区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已婚育龄妇女。  
    2、终生只生一个子女,并落实节育措施的夫妻。  具体步骤:  
    1、到孩子当年出生的医院去开“出生证”  
    2、凭“出生证”到社区医院,在“出生证”上盖章。(注:同上面的医院不是同一个医院)  
    3、凭上面盖了章的“出生证”到街道派出所上户口。  
    4、到所在街道居委会领取《独生子女申请表》,并填写。  
    5、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在申请表上盖章,签字  
    6、带上户口本、结婚证、身份证、出生证原件和复印件,已经盖章好的申请表格到居委会盖章。  
    7、到街道盖章  
    8、到区政府民政部门盖章。
  • 对于办理独生子女证的,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情形:
    一、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孩子的夫妻,可以共同向孩子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城市街道办事处申请领取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二、属以下两种情形之一的夫妻也可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1、依法收养一个孩子后不再生育的;
    2、依照《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生育两个孩子,其中一个孩子在未结婚生育子女前死亡,以后不再生育的
    三、再婚夫妻、离婚或丧偶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单独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1、再婚夫妻中一方依法生育一个孩子的;
    2、再婚夫妻中一方生育一个孩子,一方未育且不再生育的;
    3、依法生育一个孩子,离婚或丧偶后未再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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