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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问问,我公司原本想写下来,但没有合伙人签字取消,工商局把我列入黑名单,我要出国,你能买票吗?

损害赔偿 2020-02-10 13:0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合伙人公司如何注册,  
    一、办理机构:  xx市工商局各分局注册登记处(科)。  
    二、登记管辖:  工商局各分局负责登记管辖本辖区内的合伙企业。  
    三、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四、注册条件:  
    1.有两个以上合伙人,并且都是依法承担无限责任者;  
    2.有书面合伙协议;  
    3.有各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  
    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  
    5.有经营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  
    五、注册证件:  
    1.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合伙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合伙人身份证明;  
    3.合伙协议,出资权属证明与经营场所证明;  
    4.全体合伙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的委托书;  
    5.《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及名称核准通知书;  
    6.合伙协议约定或者全体合伙人决定,全体合伙人的委托书;  
    7.法律规定须报审批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许可证。  
    六、办理程序:  办事程序:咨询→领表→登记→领照;  登记程序:受理→审查→核准→发照。  
    七、登记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
  • 公司面临破产情况下,股东会做出解散公司的决议。
    在15日之内成立清算组,开始进行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或清算公司(如华信清算)组成;下面表述清算期间清算组可行使的职权:
    (1)清算公司财务并编制资产负债表以及财产清单,分别编制;
    (2)债权人接受通知、公告;
    (3)与清算有关的公司处理还未了解的业务;
    (4)清缴清算过程中所产生的税款;
    (5)清缴之前所欠税款;
    (6)清理债务债权;
    (7)处理公司剩余财产(清债后所剩余财产);
    (8)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轰动
    清算组在小组成立之日起十日之内通知债权人,并且在六时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债权人应当在接到通知书之日起,在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的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务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需要提供证明材料,并说明债权的相关事项。清算组进行登记。
    申报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清算组在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清理公司财务后,需制定清算方案,并且报给股东大会或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职工工资、清算费用、社保费用和法定补偿金并清缴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股东投资的比例分配财产。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是不得开展与清算活动无关的任何经营活动且财产在清偿前不得将财产非给股东。
    清算组在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清理公司财产后发现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公司经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相关清算事物清算组应当移交给人民法院。
    清算结束后,清算组需要制作清算报告,报给股东会或人民法院确认,并且报送给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企业破产债务偿还顺序如下:
    (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金,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2)破产人欠缴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除前项规定之外的);
    (3)普通破产债权。
      如果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 新《公司法》第七十四条:依照本法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法条理解:本条是公司法修订中新增的一条。原公司法没有回答公司内部股权自由转让与章程修改需要三分之二以上表决的股东同意这一冲突的处理方法,新公司法直接规定了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要再由股东会决议,从而排除了其他股东适用新《公司法》第44条以三分之二多数否决修改章程议案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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