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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双方争吵,一方被另一方用刀割伤背部,住院7天,a级愈合,出院后10天重新开始工作。 一方能否提出精神损害赔偿?

损害赔偿 2020-02-09 19:1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医疗事故赔偿费用中包括精神损失费。
    只要构成残疾,或者死亡,就会有精神损失赔偿。
    《侵权责任法》第二十二条 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 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3.实施家庭暴力;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这一规定明确表明了我国离婚损害赔偿的法定情形。
    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因身体受到伤害,受害人请求赔偿的,可以适用民法通则第129条的规定,由致害人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残疾生活补助费等经济损失;遗弃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可判决支付抚养费、扶养费、赡养费;因过错方的行为给对方造成精神损害的,按照致害程度赔偿。
  • 遭受精神损害,比如说遭受心灵创伤,后果严重的话,可以申请精神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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