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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跟你商量一下我的5万元房子存款,会定期付款,突然开发商说不能贷款两年后,但不能全额退款,请说明白吗?

综合法律 2020-02-21 14:4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房屋抵押贷款需要什么材料?

    需要的材料主要有:


    1、房产证。房屋抵押银行贷款中房产证、土地证是必须要给银行抵押的。


    2、权利人及配偶的身份证,包括所有共有财产权证明。


    3、权利人及配偶的户口本,包括所有共有财产权的户口本。


    4、权利人的婚姻证明(结婚证或民政局开具的未婚证明)。


    5、收入证明。这个证明对房屋抵押银行贷款的贷款成功情况以及,最高的额度有比较大的影响。


    6、如房产证权利人有未成年儿童,请提供出生证。


    7、如房产内还有银行贷款,请提供原贷款合同及最后一期的银行对帐单。


    8、为提高房子抵押贷款通过率,请尽量多的提供家庭其他财产证明。如另处房产证、股票、基金、现金存折、车辆行驶证等等。


    9、如果是企业贷款的,就需要提供:营业执照正本及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正本,税务登记证,基本户开户许可证,贷款卡,公司章程,法人身份证及公司其他股东身份证,企业银行对帐单,上年度财务报表,近三个月财务报表,董事会决议,公司情况介绍及用款说明。


  • 1、订金是可以退还的,定金不可以退。
    2、订金是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订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订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订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订金,收受订金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订金。
    3、定金是指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给付定金的一方称为定金给付方,接受定金的一方称为定金接受方。不可以退还的。定金随着合同的存在而存在,随着合同的消灭而消灭。即同时担保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债权。就是说,交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丧失定金,而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则应双倍返还定金。
  • 定金交付后合同签订前,买卖双方就一次性还是按揭付款方式的约定发生分歧,导致合同不能签订,又没有证据证明双方真实约定的情况下,定金应如何处理?  在现实中,经常会有类似纠纷的发生,买卖双方签订《定金协议》后,由于种种原因,不能就房屋买卖合同达成一致。因为定金协议里约定,收受定金一方违约的,应当双倍退还定金,支付定金一方违约的,另一方有权扣留定金。
    在这种情况下,买卖双方是谁违约就成了关键的问题,如果无相应的证据来支特,任何一方的主张都很难得到支持。因此建议买卖双方在签订《定金协议》里就将关于房屋买卖合同的关键性条款明确下来,如房价、付款方式、付款时间等,这样就避免了买卖双方相互推诿,责任无法划分情况的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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