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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网上有犯罪记录,现在警察局不给我犯罪记录来证明他们的违法行为?

刑事辩护 2020-02-09 14:1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当事人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后变更为取保候审,现取保候审期限已过,办案单位应做出撤销取保候审的决定,否则,办案单位的程序就违法,而当事人就还处在案件侦查未决阶段,是不能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的。  如果已经撤销了取保候审的决定,没有被起诉,就不属于犯罪,是完全可以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
      定罪,只有人民法院有权决定。
  • 只要是法院没有判过刑,就没有犯罪记录,就可以开具相关证明。
    相关规定:

    一、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审查后,根据案件情况报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分别作出处理:具有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撤销案件。

    二、《公安机关出具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工作规定》规定,本规定所称的违法犯罪记录证明事项不包括以下情形:

    2、因没有犯罪事实(含证据不足,不能认定有罪),或者有《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情形之一,检察机关作出的不起诉决定和法院作出的无罪判决;

    3.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刑事拘留、逮捕等刑事强制措施信息。
    综合以上, 刑事拘留撤案不会留下违法犯罪记录。
  •   被判了缓刑,说明受到了刑事处罚,已经有了案底,不能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案底:一般指某人过去犯法或犯罪行为的记录。又称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在我国法律中一般指有过刑事犯罪前科的档案记录,而该犯罪档案一般存放至公安部门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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