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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应该是什么样的刑法?

刑事辩护 2020-02-14 21:3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构成轻伤,打人者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禁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嫌利用职权非法拘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非法拘禁持续时间超过24小时的;
    2.3次以上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一次非法拘禁3人以上的;
    3.非法拘禁他人,并实施捆绑、殴打、侮辱等行为的;
    4.非法拘禁,致人伤残、死亡、精神失常的;
    5.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
    6.司法工作人员对明知是无辜的人而非法拘禁的。
  • 非法拘禁造成轻微伤,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但是不一定会得到支持。根据司法解释,要造成严重精神损害,才会支持精神损害赔偿。一般认为,对于一般的人身伤害,侵权人除赔偿因此给受害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外,由侵权人向受害人赔礼道歉即可消除对受害人的精神损害,无需进行精神损害赔偿。
    轻微伤请求精神损害赔偿,获支持可能性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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