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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盖房子:我可以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吗?

离婚 2020-03-02 04:1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如果是婚姻存续期间的房屋贷款,以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共同分担。
    2、离婚时,会进行析产,按个人所分得的财产分担债务。
    3、例如:婚姻存续期间即使只有一个人还债,等同于夫妻双方还债。
    4、离婚后,如果房子全部划给你,剩余的房贷全部由你负担。
  • 银行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以住房公积金为资金来源,向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发放的,定向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专项住房消费贷款。职工可用中国工商银行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需要的各种住房。  
    一、贷款对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时,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贷款基本条件  
    1.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2.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  
    3.信用良好,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三、贷款额度  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贷款最高限额不同,贷款时请向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  
    四、贷款期限  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制定的贷款期限不同,一般有最长10年和最长20年两种,贷款时请向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  
    五、贷款利率  贷款期限在五年(含)以下的个人购置住房贷款,贷款年利率为
    3.78%;贷款期限在五年以上的个人购置住房贷款,贷款年利率为
    4.23%。  
    六、须提供的资料  
    1.具有法律效力的身份证件;  
    2.住房公积金储蓄卡及借款人名章;  
    3.合法有效的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自有住房的合同或协议及其相关资料;  
    4.购买住房首期付款证明或者建造、翻建、大修住房自筹资金证明;  
    5.使用夫妻双方贷款额度的,需有配偶住房公积金储蓄卡、身份证及复印件,结婚证或其他证明夫妻关系的证明;  
    6.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贷款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 婚前公积金贷款买房,婚后共同偿还贷款的,离婚房产分割依据《新婚姻法》的相关规定:
    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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